
1月7日,全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侯晓滨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淑秀主持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总工会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标志着职工互助医疗保障活动在我市正式全面启动。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是由工会主办、职工自愿参加,以自筹资金的方式,通过开展住院、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互助互济活动,减轻患病住院职工经济压力,真正意义上实现职工住院的“二次报销”。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详情介绍
互助保障的参加对象为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16-60周岁的在职职工(需在齐鲁工惠APP注册认证成功的工会会员)。
互助保障的主要待遇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医保范围内医保报销剩余20%以内的部分)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
2020年,我市主要开展两项保障活动。一是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重疾),年费120元/人;二是在职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年费26元/人。
参保会费可采取单位行政补助、工会经费列支、职工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措。原则上单位行政补助、工会经费承担70%以上,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职工须由所在单位工会以团体的名义统一参保,不接受个人参保申请。
赔偿金的领取,住院在一个保险期内,不分病种,最多报销两次,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0元;重疾会员首次确诊30类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0000元。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主管机构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成立于1993年,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经原劳动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非盈利社会组织。
我市办理职工互助保障业务的机构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临沂办事处,于2019年5月30日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批准成立,办公地点设在市区北园路8号市职工服务中心。
电话:8772028 (业务部),8772026(理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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