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工会为我撑腰,让我保住了自己的工作,新的岗位也更加适合我。”说这话的,是临沂市河东区某公司女职工卢某。原来,今年年初,卢某突然接到公司通知,要求她自行向公司提出辞职,办理离职手续。卢某此时刚怀孕,多次联系公司管理人员询问原因均无人予以明确答复。无奈之下,卢某来到临沂市河东区总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第一时间指派志愿者律师袁君进行援助。袁君律师了解情况后,确认卢某没有主观隐瞒怀孕的事实,没有影响任何正常工作,公司因疫情原因经济效益不好,对公司部分人员进行裁员,向卢某发出离职通知的原因是考虑卢某怀孕后休产假等经济支出。为争取卢某劳动权益的最大化,袁君律师及时从中进行调解,最终意见达成一致,公司为卢某调整合适岗位、薪酬待遇不变。
这是临沂市各级工会用真情切实维护女职工权益众多案例中的一个。近年来,临沂市各级工会把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有效发挥劳动法律监督制度作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工会法律援助签约律师等通力合作,为多名权益受到损害的女职工成功维权,提升了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实效。
积极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是临沂市各级工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有效手段之一。2019年11月6日10时许,费县某公司打工的女农民工黄某工作时左手不慎被机器挤伤。公司虽积极救治,但对于黄某要求的工伤保险待遇等问题却一再推脱置之不理,也未对其进行工伤认定。接到黄某求助后,费县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工会律师志愿者第一时间前往公司实地走访,并带黄某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及时走访慰问黄某及家属。在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并向其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后,该公司仍一直躲避。2021年7月21日,费县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律师志愿者再次前往该公司进行现场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黄某与费县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费县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黄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8万元。
自今年3月份开始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以来,临沂市各级工会紧扣主题,举办了一系列线上线下特色活动。“维权行动月”期间,临沂市各级工会组织开阔思路、创新模式,举办知识讲座、答题竞赛、实地调研、座谈会、进企业进社区宣传、志愿服务、特色文体活动等,共计471场次,全市女职工10万余人次参与到活动中来,提升了维权意识,形成了关心关爱女职工的良好氛围。
期间,临沂市总工会还评选出4个女职工“维权行动月”典型案例。除了上述两个案例外,这4个典型案例还包括沂水县总工会为13名女职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临沂市总工会为离职女职工讨回5000元保证金。典型案例经线上宣传展示后,既增强了女职工的维权意识,又为各级工会有效发挥劳动法律监督制度作用提供了借鉴。 (庞玉强、石佳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