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室是整合人社、工会以及社会资源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专门机构,旨在前移劳动争议化解端口,及时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
通过开展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工会组织优势,健全程序衔接、资源整合、工作联动、信息共享的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调解效率,进一步推动依法高效调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调解、统一台账、统一报送”的运行模式。
一、工作职责:接受人社部门委派、委托开展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调解,包括仲裁立案前委派调解和立案后委托调解。依法组织调解,制作调解笔录与协议,并做好案件流转登记、台账管理及档案归集工作。对不适宜裁调对接调解的案件(如已提供工会法律援助的案件),引导进入仲裁程序。
二、调解队伍:从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队等选派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会干部等参与调解,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人社部门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经验丰富的劳动仲裁员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调解员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处纠纷能力。
三、案件管理:案件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统一委派、委托,建立统一规范案件台账,实行一案一档、全程留痕、动态更新,确保工作可追溯、可核查、可监督。
四、流程衔接:严格执行调解期限,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并引导当事人主动、即时履行;或者引导当事人申请仲裁审查确认,置换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调解人员及时将案件材料及情况转回仲裁机构,实现“调解—仲裁”无缝衔接与闭环管理。
五、业务指导:市总工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强业务指导,推动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